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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的认定要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基本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次数:5645 分享到:

典型案例

2018年9月,某派出所民警王某在查处辖区一足疗店涉嫌容留卖淫一案时,王某同事刘某受足疗店老板孟某之托,请王某出来吃饭。孟某事前与刘某商量后准备了3万元。饭后王某离开时,刘某见王某对案件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表态,理解为王某要钱,示意孟某把装钱的绝袋送给了王某,王某收下。王某对该足疗店涉黄行为作了行政处罚。案发后查明,该足疗店老板王某构不成容留卖淫罪。

分歧意见

办案民警王某已涉嫌受贿犯罪,无争议。对刘某行为定性为介绍贿赂也无争议,但是对如何处理刘某介绍贿赂行为,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刘某主观上明知自己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客观上积极为行贿、受贿双方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成行贿和受贿得以实现,行受贿数额3万元,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体彩app》(试行)的规定,“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所以应当以介绍贿赂罪定罪处罚。现在很多专业媒体甚至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的监察委管辖罪名及立案追诉标准,关于介绍贿赂犯罪标准,依据的就是这个规定。

第二种意见,刘某行为虽然在主观上符合介绍贿赂犯罪构成要件,但客观上介绍贿赂数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体彩app》(试行)“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的规定,已明显落后于时代,与介绍贿赂罪的上游犯罪数额标准已明显不匹配,该二万元的标准不能再适用,对刘某的行为不宜按犯罪处理,其是共产党员,宜根据《体彩app》纪法衔接条款,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评析意见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和处理建议如下:

一、罪责刑相适应是刑法总则第五条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基于该原则,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要与它的上游犯罪相匹配,下游犯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一般应高于上游犯罪的数额标准。

介绍贿赂罪的主观方面是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介绍贿赂罪的上游范围包括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介绍行贿罪的特点是行贿受贿双方都已有主观故意,介绍贿赂行为人在中间联系、撮合,起的是对行贿、受贿双方的帮助作用,既然是起帮助作用,其社会危害性必然小于其帮助对象,所以在定罪数额标准上也要相对较高。

二、按照2016年4月18日前的标准,介绍行贿罪定罪数额要高于受贿罪和行贿罪的两倍以上

关于受贿罪定罪标准在2016年4月18日前,适用刑法规定的,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即可定罪,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行贿罪定罪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两高”)颁布的《体彩app》(2013年1月1日)规定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贿赂罪定罪标准,依据的是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体彩app》(试行)“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通过对以上规定的列举,可以看出“两高”司法解释中规定介绍行贿罪的定罪数额标准高于其上游犯罪,按照2016年4月18日前的标准,定罪数额要高于受贿罪和行贿罪的两倍以上。

三、2016年4月18日后,介绍贿赂罪定罪数额标准参照过去的比例,适用类比推理,应当是行贿罪、受贿罪定罪数额的两倍以上,即六万元以上

“两高”《体彩app》于2016年4月18日开始施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总之,一般情况下,受贿三万元以上,即构成受贿罪。本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仍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本解释还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体彩app》实施后,参照过去的比例,适用类比推理,介绍贿赂罪定罪数额标准应当是行贿罪、受贿罪定罪数额的两倍以上,即六万元以上。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责任大小相适应。如果上游犯罪受贿罪、行贿罪入罪数额为三万元以上,基于同一犯罪事实的下游犯罪介绍贿赂罪入罪数额为二万元以上,就明显违反罪责刑相适应这一刑法总则规定的基本原则了。另外,从司法解释对其他上下游关系的罪名,如盗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数额标准也可以看出这一基本原则的体现,盗窃罪判三年以上的数额标准是五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三年以上的数额标准是十万元,体现了下游犯罪的入罪数额一般要高于上游犯罪的特点。

四、对介绍贿赂数额达不到6万元以上的行为,按一般违法处理

《体彩app》对行受贿相关的罪名都有了明确的立案标准,介绍贿赂罪是一个独立罪名,但是该解释整篇没有关于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致使监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对介绍贿赂数额处于二至六万元之间的行为,是否可以立案追诉,产生不同意见,在惩治介绍贿赂罪时容易造成偏差。在目前没有对介绍贿赂罪制定新的立案追诉标准的情况下,我们建议适用法律推理中的类比推理方法解决,介绍贿赂数额在六万元以上,可以立案追诉,对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兼顾公平、正义,宜作一般违法处理。

最后,在党和国家严惩腐败一以贯之的今天,为更精准打击介绍贿赂犯罪行为,我们建议“两高”尽快制定介绍贿赂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此外,单位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建议一并解决。(来源:纪法理论与实务,作者: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任宗泽)